所谓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在很多国家的公司法中,对记名股票的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如果股票是归某人单独所有,应记载持有人的姓名;如果股票持有者因故改换姓名或者名称,就应到公司办理变更姓名或者名称的手续。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是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