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票据是指办理过贴现手续的票据。即银行将工商业未到期的票据,根据贴现率,扣去自贴现日至到期日的贴现利益,然后将票面余额付给持票人。银行办理贴现后成为持票人。
  贴现票据具有如下特点:
  (一)体现了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相结合的特点。银行针票据进行贴现是商业信用向银行信用的进一步转化,将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有利于银行信用在信用领域的主导作用。
  (二)体现了结算与信贷相结合的特点。票据作为一种信用工具,到期凭票付款,但从票款清算角度看,它又是一种结算工具。票据贴现,从票据行为来讲,是票据转让;从银行业务来讲,是银行的授信业务,属于信贷范畴。贴现票据到期后,由贴现银行直接向承兑人(付款人)结算收回票款;体现了结算与信贷相结合的特点。这一特点把直接对借款人的贷款转变为间接向票据承兑人的资金融通,把结算工具与信用工具两者密切结合起来,拓宽了银行结算和信贷的职能作用。
  (三)贴息与贷款在收取利息的形式上不同。贴现利息先收,贷款利息后收。因为贴现是票据的转让,在正常情况下,票据贴现后,贴现人与贴现银行已不发生关系,所以银行办理贴现时要及时收取贴现利息,并在贴现票据的金额中预先扣收,再将实付贴现金额付给贴现人。这与银行贷款所采取的利随本清、或按月、按季、按年结息办法不同,解决了承兑票据转让后,银行信贷资金的利息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