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开立的证券账户称为B字账户。我国目前的证券账户主要分为个人投资者账户(A字头账户)、一般法人投资者账户(B字头账户)和券商自营账户(D字头账户)。
  用自有资金进行股票投资,必须开设专门的法人帐户(B字头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开设股票账户,不得开设多个帐户或者为个人买卖股票提供资金。
  法人开立证券账户(B字账户)应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附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理的证明书》(工商局发售);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工商局发售);
  法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开立资金账户的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开户合同及申请表(均券商提供)。